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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0
引用:
作者cheneyen
公司賺錢,有沒有"依法"要分紅給員工我不知道,這可能要專門的法律人才來解釋條文了

加班費計費方法,該公司確實違法,員工只能循法律管道去追討差額

平常不去反應,等到被資遣才來吵,其實也沒錯,但是是自己默認公司可以這樣搞的

至於鳥籠公投問題,電視解釋的很多了,設定那種高到翻的門檻,搞到自己想利用公投搞事情,都綁手綁腳

連澎湖設賭場都能改用"相對比例"來決定,堪稱一絕阿@@"

反求諸己,不要誤解我的意思,如果你沒錯,那何必硬要替自己灌上罪名呢?
http://dict.idioms.moe.edu.tw/pho/cy/cy04180.htm


奇怪勒 你有完全看完新聞在講啥嘛 我怎麼沒看到員工要求分紅這段啊 是我眼拙還是你可以看到隱藏訊息啊

現在員工有使出非法的手段追討積欠的薪資嗎 沒有嘛 爭取自己應得的連抗議都不能抗議喔 就連對岸也不敢這樣玩啊

你大概沒工作過吧 在公司老闆想玩你還不簡單 所以被害人當初因為心存恐懼所以沒有提出異議就是默認了? 那現在要組工會被老闆資遣了 這你又怎麼說

公投條款的確不倫不類 但是看看在立法院誰佔絕對多數 會有這樣的條款產生也就不奇怪了

◣釋義◥
反過來自我省察。指從自己本身找出原因,自我反省。

我問你被害人要省察什麼 說一個合理的解釋好唄




引用:
作者cheneyen
我不知道你的想法,就我看來就是姑息養奸

當然你也可以認為自己沒責任,畢竟同一件事情,每個人感受不盡相同


所以現在不要在姑息下去了 要組工會取得自己的權益 結果被資遣(在我看來是趕走) 這樣是姑息養奸 我真的服了你了
 
舊 2010-04-04, 06:05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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