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nshley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8
那位老師的確太過分了
大人出手不知輕重
還連打九下
是該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代價

不過我是想說
今天那個老師不論是打幾下
有沒有打腫臉
現今社會人本的氛圍下
只要有動手
一定有家長會出來告

能不能體罰
其實跟該不該廢除死刑一樣
只是看天秤倒向哪邊,社會氛圍就會修正了
當這社會多發生幾件未成年青少年弒父弒母放火殺人的案件之後
那股恢復體罰的輿論就會風起雲湧了!

問老師有什麼權利打人
理論基礎幾乎就跟你問政府有什麼權利剝奪人的生命一樣(殺人犯判死刑)

都是必要之惡
 
舊 2010-04-03, 03:08 AM #1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shley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