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瞭解該生是不是屢勸不聽,時常在學校欺負同學,家長又不管
不過老師打太重,責任是跑不掉的。
而且還在台北發生才會鬧那麼大。
如果是這則: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雄縣一名男老師在某國小任教期間,涉嫌對女學生毛手毛腳,事發後校方竟以「情節不嚴重」、「避免影響校譽」、「給老師機會」等理由未依規定通報,還讓他請調到另所國小,直到這名狼師
再次猥褻女學童,全案才曝光,高縣社會處本月初依法重罰該名知情不報的校長三萬元。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痛批該名校長:「離譜、誇張!」
轉調他校劣行不改
這是高縣近兩年來,首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遭罰的校長。高縣社會處調查,涉嫌性騷擾女學童的程姓男老師,在原任教國小傳出對女學童毛手毛腳,校方調查後雖認為確有此事,但未依規定向教育處、社會處通報,還讓該師於去年九月申請調動到另所國小。
不料程師調校後,又被新校家長指控涉性騷擾多名女學童,有家長向校方檢舉,指程師上課時讓學生觀賞《蠟筆小新》等不適合兒童觀賞的卡通片,播放時還把教室窗簾拉上,並叫女學童坐到自己身上,動手觸摸胸部、大腿等部位。
社會處副處長林幽妙說,該處今年十月中旬接獲該師任教學校通報,緊急前往該師先後任教的兩所國小調查,才查出原任教的國小校長知情不報,本月上旬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重罰該名隱匿實情的校長三萬元。
紀惠容批評,該名校長對性犯罪防治毫無概念,人本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主任張萍痛批:「就是有這種出事情我不當壞人、把鄰居當成垃圾場的心態,才造成更多小孩受害!」
家長會怕影響校譽
遭罰校長昨受訪時不願說明程師性騷擾情形,辯稱因該師性騷擾情節「並不嚴重」,且校內會議時,家長會正副會長都擔心影響校譽,加上「想要給老師自新機會」,所以未通報,願接受裁罰。高縣教育處學務管理科科長徐易男說,年底的考績委員會將討論該名校長的行政懲處。
程師新任教的國小教務主任表示,該師目前留職停薪,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正調查此事件,若屬實將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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