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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381
既然樓主已經發文表示道歉
不管是不是有誠意,或者對方認為可不可以接受
除非樓主有明顯不願再道歉而要往法的方向走
不然我們看戲的提些意見看法無妨
但是像樓上有幾位的發文明顯就是激對方來告
我覺得這對發文的樓主是很不厚道的
人家吃飯,我們在旁邊"話修"
上法院是他和對方的事情,一再激對方這樣好嗎?
舊 2010-03-31, 04:03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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