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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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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2
這兩天的新聞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昨赴高等法院,以去年立院通過兩公約禁止恣意剝奪生命權、和死刑犯於第三審也應全程享有律師辯護權等兩個理由,替全部44名死刑犯向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書"
所以這些畜生是覺得這些雜碎配判死刑,是法官檢察官在滿足屠殺慾,隨便判人死就是了
舊 2010-03-30, 09:08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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