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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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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找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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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仁拳團體派來的,
陳進興之流的, 無疑義, 罪證確鑿的, 社會輿論無法原諒的, 應該送他一程...
像洪曉慧, 社會願意給她空間, 工作自力更生以及賠償, 這我也能接受,
不排除有的法官會誤判, 所以只舉上面的陳進興的例子, 所以卷宗可得一看再看, 別冤枉好人,
已知終身監禁更痛苦, 我感受到終身監禁的痛苦更無人權, 死刑還比較有人權...

身為以仁為本的仁拳團體, 以及北斗有情拳的後繼者, 施予救濟,
可以讓犯人如受上天堂般的往生, 這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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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100萬元。 科技不敵人性。
舊 2010-03-29, 01:44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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