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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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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fgasfgasg
兄臺的邏輯是說不通的
如果今天某個犯重罪的人真的是被冤枉呢?

個人認為這些人權律師
真正要做的,是幫被冤枉的被告爭取平反
這才叫人權
而不是幫那些已經定讞,最大惡極的死刑犯脫罪


徧徧現在就是有人權團体在救這些三審定讞的死刑犯
舊 2010-03-28, 07:38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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