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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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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誰有事了麻煩你說清楚,整個看起來跑去警察局報案的人
他的麻煩才大!!
沒收到法院傳票什麼都不需要擔心,而且告訴乃論可以庭外和解
我想被若有鄉民被告,都會很想見識一下某人的尊容吧
跑跑法院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被陰道的鄉民 ...
不是 , 是被陰到的鄉民 , 若你真的收到了傳票 , 記得 , 你可以
要求轉移管轄權 , 到你的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 .
要跑 , 至少讓你的事情減到最少 .
鄉民已經置身事外 , 告訴你跑跑法院其實沒什麼大不了了 .

r. 學長 , 打身分是最拙劣的攻防技巧 , 看你在這串中 , 動不動
就要研究人家的身分 , 把誰是誰又掛在一起 , 想用這種方式來
降低人家言論的可信度 . 一般不懂的鄉民也就算了 , 如果你走
這行 , 還習慣用這招 , 是很不妥的 . 這招式是適用在政治政客
方面 , 把對手先抹了再說 , 只要噴了墨汁 , 對方就要忙著招架
, 忙著解釋了 . 法庭可不講這套 . 你以後別幫你的當事人打性侵官
司, 找不到有力證據時 , 千萬別跟法官說 , 因為被告是男的 , 所
以他絕對是性侵你的當事人的壞蛋 , 或者說他是陳進興的鄰居
, 所以他也是壞蛋啦 .. 這樣是會被打槍的

你上面那篇 , 還是要嗆身分 . 唉 ....
我是法界 , 不是法界 , 真的這麼重要嗎 ?
如果我告訴你我不是在法界 , 所以我的發言就完全不值得重視嗎?
如果我告訴你我是法界人士 , 鄉民會興奮到咬嘴唇抓枕頭翻白眼嗎?


r. 學長 (這樣你總不會抱怨我吃你豆腐了吧 )
網路上酸來酸去是正常的 , 小的先前被你們酸夠多的了 ,
你大人有大量 , 應該不會告我吧 ...
我好怕的
在這裡面 , 沒學到什麼 , 就是學到嘴賤啦 ... 啊 不是啦 ,
是嘴健啦 ..
別告我啦 , 拜託 !
舊 2010-03-25, 10:21 PM #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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