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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Her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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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
引用:
作者傳說
每個人的絕對正義都不一樣
因為每個人對正義的定義都不一樣
所以才需要法律來規範各種行為
並針對各種行為訂下相應的處罰!
讓法律成為多數人接受的「相對正義」
湯英伸的例子更是凸顯了依法行事的重要性

讓受害者親屬來當死刑執行人
這個主意很好
但是就如同很多法律規定一樣
立意良好,但遭後人當成漏洞在鑽一樣
以林清岳案為例
如果沒有親屬呢???
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所以在討論死刑的時候很不適合用正義來形容不是嗎
因為也只是「相對」
加上又只是人類訂製的規則
更是漏洞百出
湯英伸案並沒凸顯依法行事的重要
反而凸顯法律在對少數民族的忽視性
因此造成狗急跳牆的局面
才又得修法來維護少數民族的公平和重視

如果沒有親屬那就用抽籤
像陪審團制度一樣
從全國成年人民中抽籤來決定執行者
這是我的想法啦
一個法律就是這樣
一補再補
盡力把漏洞補完
這樣沒錯
我也不是告訴大家要不守法
只是如果要依法行事
那麼現在死刑的漏洞應該是由修法達成目標
而不是放大議題上街頭抗議
甚至不知道自己最終目標要的是什麼
聆聽、思考、尋求正確管道達成目標
遊行算是一種管道沒錯
可是看看朱大在新聞上說的
我前面也有引言出來
他到目前為止也承認沒聆聽、沒討論、沒思考
那又何必上街頭
要嘛就是一古腦熱血
要嘛就又是政治陰謀罷了
舊 2010-03-23, 02:48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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