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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殺人姦屍仗勢藐視司法 被害人爭取終判死刑創日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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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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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
yider
此案例報導的最後兩行顯示出死刑確實具有教育犯人的意義存在
如果我是戒護人或獄卒的話,
我會去跟這傢伙說:「明天要執行死刑了...」
每一天都去跟他說一次...每一天...
2010-03-12, 05:1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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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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