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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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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先前在01看到有房仲串通坑殺買屋人這樣有算詐騙(房仲聯手買低價屋後,然後立刻轉手賣)?
我沒記錯的話~~美國報稅要報賭博收入還有收賄收入~~
為啥不開放詐騙,然後那些詐騙集團也繳稅?
反正這個好像是說主要騙到大陸人,又不是騙台灣人~有差嗎?是幫大陸清詐騙集團還是幫台灣?
現在社會很變態,笑貧不笑娼,有時候不同流合污就變成自己是異類,被排擠阿
舊 2010-03-06, 09:3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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