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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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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berchen
看到各位前輩言論,感覺各位還滿嚴苛的。
少女無照,依交通法規,負起違規應負之責任
熟重熟輕 社會之規範有名確的規定。
再追加到道德層面,實為太重~況且只是16歲的國中生
心智尚在發展,應給予更多的包容,不應過多的貼上不良的標籤
再以遣責!
警察執法為依法之行為,但行為也不可以越比例原則'適當性,
否則自由裁量權可能被濫用;依法之行為成為檔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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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惡不赦罪犯,臉上不會寫我是強盜,殺人犯,同樣少女在勞跑的時候,臉上可不會寫有只是沒駕照....
無照駕駛是非常輕的處罰,正常人就算知道要被罰,被警察都會停下來,但是臨檢不停,警察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搞不好他機車上裝滿了毒品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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