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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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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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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gle90
老話???

不同程度的事情當然有相同標準。

你是哪理來的啊?好奇怪的價值觀?

別人撞你一下跟砍你一刀刑罰一樣重,你服氣嗎?




假道學程度夠高的話可以想辦法先去禁250天倫敦應召日記,跟這本比起來風俗的文算是無傷大雅的清新小品,大概是被人拍肩膀的程度。

順便把介紹該書的蘋果日報一起槓掉,然後就天下太平啦。
舊 2010-02-27, 09:08 PM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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