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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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gle90
實在不能同意你更多XD
要翻也翻些有利的證據...
彎個腰大兩倍那圖也是新聞記者拍的啊,
最多只能說明他好色,
SM博覽會之類的文章也差不多
什麼文章都翻出來,
搞得像批鬥大會一樣= ="
雜七雜八的都是髒水,努力潑就是了?
要不要連他沒有裹小腳也拿出來批啊?
價值觀的東西本來就是事過境遷所以沒差,
不然光是思想就可以當成罪,這可是白色恐怖時期才有的事
你要說行為有罪?那舉個相關法律條文來看看?
不以人廢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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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多費唇舌,但是要討論,這算是常識
這裡不是18禁網站,主機也架在台灣
沒事就沒事...有事就....
兒童及少年****易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1
他可是連藏都沒藏光明正大貼連結
需要我證明貼色情網站連結會出事嘛?
喔.....但既然他說的東西是不對的廢話
指謫錯誤的廢話,有何不對?
要討論,該有一定水準的常識還是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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