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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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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1樓所言
就算未必是"竊盜罪",也已經"侵權"
交易行為中,買方與賣方交易是一個過程,
這個過程中,賣方提供一定合法的交易方式,買賣雙方遵循這個交易方式在交易進行中
第三者必須同時徵得買賣雙方同意,否則任意剝奪別人的交易權力,已經有侵權行為
而且同時侵犯到買方與賣方的權利
交易過程是當買方把東西從架上取下就已經開始
而這個行為是賣方允許的與合法的交易方式....記得,這個東西還是賣方所有
若某人從別人的購物車中拿取物品....
這個行為已經侵犯到賣方的支配權,同時也侵犯到買方遵循合法交易過程中"暫時支配權"
(這個"暫時支配權"可以說是賣方所授予的,遵循合法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
否則,年終限量或米國黑色星期五,楓葉國的Boxing day
找個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漢在結帳區搶東西就行了,反正交易尚未完成
何需進去架上搶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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