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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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eyen
美國~你沒保險,就準備看急診吧~最後搞各呆帳給醫院就好阿~
不過有時候急診的速度超慢~~可能會比正常掛號還慢~~看急診不一定比較快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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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檢傷分類
第一級:生命徵象不穩定,有立即生命危險
第二級:生命徵象不穩定,嚴重疾病或外傷,有生命危險,暫不危及生命。
第三級:生命徵象穩定,但病情有可能惡化有急診處理之必要
第四級:生命徵象穩定,短時間內病情惡化的機會不大,可延後處理或勸說去看門診
在國外小病小痛濫用急診可是有可能會被醫院請出去或長時間棄置在一旁最後隨便派個護理師打發你
就算去申訴也沒啥人會理你
那像我們還會上新聞報導一下
引用:
急診室有患者 醫師吃飯優先?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江姓市民投訴,日前到新竹地區某公立醫院急診室看診,醫師卻說要吃飯而不在,她不滿地說,急診室怎可要患者等醫生?對此院方回應完全依規處理。
江女說,11月29日晚間6點多,她因發燒不適至公立醫院掛急診,當天急診室病人較多,等了15分鐘就剩最後一位,輪到她時,醫生竟拿著便當走出去,她詢問護士還要等多久,護士卻說醫生從早上8點到現在都沒吃飯,現在去用餐,患者還要再等20分鐘。
江女表示,她身體不舒服掛急診,若真的因為人手不夠,為何不call其他醫生?如果此時有救護車進來,醫生也會自顧自的肚子嗎?這算不算醫德問題?
院方對此回應,經查這名患者經檢傷分類為第四級,護士表示約須再等待10到15分鐘,語畢患者立即退掛離院。依各大醫院急診檢傷分類處理原則,檢傷分類一級應立即處理、檢傷分類二級應於10分鐘內處理、檢傷分類三級應於30分鐘內處理、檢傷分類四級則不符急診處理規範,但基於病人就醫權利,即便是檢傷分類四級,急診醫護人員仍舊會儘快處理。
至於患者提及,若有救護車來院,則醫護人員必定以處理患者為優先,自身權益於後。截至目前為止,院方從不曾發生過棄救護車上患者不顧情事,相反地,若有需要支援之處,也都會請求其他人力協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y-complain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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