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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何用】13年前尖竹插下體 兇嫌更七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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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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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瀆職的員警應該負最大的責任
這件案子的警察案發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隨便抓一個流浪漢頂罪
若是法官還真的判死刑才是真的司法已死
2010-01-22, 09:44 AM #
79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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