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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何用】13年前尖竹插下體 兇嫌更七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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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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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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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o5738
刑事訴訟法中採用無罪推定 當然無法以罪嫌不足情況下亂判罪
這或許是好事 從另一面想 如果 錯判 不就誤了又另一個人的一生
之前朋友 說 他的叔叔 說 更早前解嚴前 警察都嘛亂抓人判案 他的叔叔
去找朋友 結果朋友開賭場 警察剛好臨檢 大家都跑光 他沒跑 被警察硬栽贓說他開賭場
做了冤獄10多年 也不了了之............
開賭場不會判十多年的!
就算戒嚴時期也沒判那麼重
2010-01-22, 06:1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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