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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何用】13年前尖竹插下體 兇嫌更七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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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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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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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3
現在當警察或警調人員會認真辦案的大多得罪人,被調到小單位或鬼地方去
迎頭拍馬屁懂的做人的才有辦法在水溝中生存,平常就抓抓交通違規而已,能吃案就吃
反正抓了都沒甚麼屁用,法官都馬亂判,當壞人的福利與人權都比普通人高,台灣會爛不是沒有原因
2010-01-22, 03:0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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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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