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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引用:
作者twu2
所以照你的說法, 就算有人用大聲公在談私事, 旁邊有意或無意間聽到的人都犯法了?

要秘密通訊, 本來就該選擇一個適合秘密通訊的工具.
選擇不適合的工具, 是選擇的人有問題? 還是聽到或看到的有問題?

我的認知是, 公司在事先就有告知, 所以使用這些工具的人, 應當了解自己需用 "秘密通訊" 的自由時, 不應該去使用這個工具.
就像自己不想讓人知道的事, 就不應該在公開大聲的談論一樣.

是的,當事人誤用隱私權的觀念,不管時間、地點、工具的屬性就直接把隱私權套用上去
誤己也就算了,將來也許還會誤了別人上法庭打輸官司,實在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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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10-01-19, 12:48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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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