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 我並沒有反對各位說的 , 公器私用是違反公司規定的 .
許多人都把公器私用跟祕密通訊混為一談了 .
憲法給予的秘密通訊保障 , 沒有特別限制在使用方式上 , 所以即使是使用
公器 , 一樣受到保障 .
而我前面也說到 , 侵害公司權益 , 公司是可以追究的 , 只是不能用這種方式
, 否則就是違法 .
前不久有一個新聞案例 !
某老公為了追查老婆外遇的情形 , 而在妨礙秘密之下 , 的確錄到了老婆
外遇的事實 . 但是因為這個證據 , 是違反法律在先 , 是個無效的證據 ,
所以法官判決老婆無罪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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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wu2
所以照你的說法, 就算有人用大聲公在談私事, 旁邊有意或無意間聽到的人都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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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切莫擴大解釋 ,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