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angbs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57
引用:
作者A ROD
依法規定 , 任何監聽 , 都需要經過申請 , 法官同意之後才能進行 .
(當然,我相信 , 只要有人的地方 , 都有黑暗之處 , 且 , 在光亮之處 ,才會有陰影的存在)


損害公司之利益 , 並非眾人之利益 .
位階不如憲法 , 公司不能侵害憲法給予的秘密通訊保障
公司可以以其他的方式來查核員工是否違反公司的規定 , 但是
不能以案例中的方式 .



抱歉 , 法律上的精神就是如此 .
不管是使用公司的 , 員工私人的 , 甚至是飛鴿傳書 , 憲法上都給予保障 .


很多監聽都沒有經過法官同意吧
另外員工私人的書信可以在公司用嗎
這是你說的員工私人的 , 甚至是飛鴿傳書 , 憲法上都給予保障,但是如果員工是在公司資源的上面使用就應該不算私人,因為他用的是公眾資源,公司保護自己並沒有違法
反倒是員工將公眾資源私人使用應該是違法,像之前一樣同一公司被fire的某位
不就是公器私用而被FIRE的嗎
不要以隱私權或人身自由為無限上綱,公器私用就是有問題
     
      
舊 2010-01-19, 11:57 A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ngbs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