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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君璋案 工會法對球團無罰則

2010-01-07 中國時報 【何醒邦、戎華儀/台北報導】
 勞工團體昨日質疑職棒球隊不當解雇球員葉君璋已違反工會法,但勞委會指出,現行《工會法》無罰則,即使球隊確有違法,行政部門僅能道德勸說,盼立院盡快完成新增罰則的《工會法》修法。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葉君璋事件是興農牛隊與中華職棒聯盟聯合打壓職棒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已違反工會法卅五條規定,僱主不得因工人擔任工會職務,拒絕僱用或解僱;行政院應立即公告實施已立法通過的勞資爭議處理法。

 與會的勞委會官員表示,目前北、中市政府已在調查興農牛、兄弟象隊是否有不當解僱、拒絕僱用等事實;由於現行工會法沒有罰則,也只能道德勸說。新版工會法目前正在立法院等待修法,待修法完成,若發生類似的葉君璋事件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並須恢復勞工職務。
舊 2010-01-07, 07:50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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