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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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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icejack
小弟預定春節前領完年終要離職
和上級談一個月前遞出辭呈
但是上級說 我之前積的休假不可以在這一個月使用~並要求我切一張切結書
這樣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吧~~如果我簽了 這張切結書是有法律效益嗎?
請問我有什麼辦法爭取我的權益呢?

雖然不簽也不見得會贏
但是簽了就輸定了
公司就是靠這東西來壓人
看是要顧人情還是直接撕破臉吧
 
舊 2010-01-05, 07:4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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