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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道「跨」年賞煙火 女遭車撞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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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
縮缸
腦殘法官
" 應注意而未注意 " 及" 道義責任 "
應注意而未注意...賠錢
道義責任...賠錢和娶牌位
呃…這有點誤導人的意思
台灣法律中絕對沒有「道義責任」這檔事
你在任何判決書中也不會見到這些字眼
可怕的只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這比道義責任還更令人含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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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夢似幻
2010-01-03, 11:32 PM #
21
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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