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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阿得
都算出手了還要計較有沒有超過匡的高度嗎?

常常上籃有身體碰撞,使得你的投出的球沒超過籃框高度也不算出手?沒這麼複雜啦

就如我前面說的,如果都算出手了,那為什麼自己搶到籃板還不能運球,只能投或傳呢?

其實籃球的規則很簡單
只是裁判的判斷很重要,不過也沒有這麼難遵守啦。


這要從規則解釋比較清楚了

根據球的狀態,球員投籃等於結束控制球狀態
所以判定是投籃動作後,球員控制球就結束了
而球沒進(不管碰不碰框),球員再次獲得球
等於得到一個全新的控制球
所以該球員可以運、傳、投

另外運球過肩本來就沒有兩次運球的問題
規則並沒有規定運球高度不能過肩
假設你跟魯夫一樣手可一伸縮自如
你要運多高都不算違例
舊 2009-12-27, 08:2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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