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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波逐流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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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9
引用:
作者benjamine
我對它rename沒意見,可是對它rename後的名字有點意見,總覺得好像有點在刻意誤導消費者的感覺


說的沒錯

可是也沒有法律約束這種行為

只是道德上會被與論攻擊而已

實際上就是會賣的比較好
舊 2009-12-04, 02:12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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