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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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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吸煙,但覺得認定移動抽煙就認定100%會隨手將煙蒂丟在垃圾桶外
是不是有點像拿刀或槍走在路上就認定是殺人犯一樣
就算以國民公德來說大多數是如此,但大多數也不會等於全部
若把此公式套用在禁止人民亂丟垃圾,那是不是說只要在戶外吃東西就等於亂丟垃圾?
這樣未犯就先定罪怎樣也說不過去,至少對我而言是這樣的
立意很好,若如果可將亂丟垃圾涵蓋進來,我絕對雙手雙腳贊成
這種法條好像說全台的垃圾都是吸煙者製造的一樣
另外關於消毒性的報導,只能說現在每個想執行的政策都先放風聲,看民眾的反應
負面多就自然消失或調整,整個很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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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達不到
理想...做不到
幻想...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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