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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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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LO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引用:
作者Quentin
健康捐加碼就算了
連在路上走路抽煙也要罰
乾脆把香菸列為跟海洛因、嗎啡一樣都是毒品、違禁品
全國不準賣

你很蠢耶

不賣煙的話
抽煙的人手上要拿什麼?
老二還是手槍?這樣會更大條喔

不賣煙的話
不抽煙的人要罵什麼?
罵政府還是美國牛肉?這樣會更麻煩喔

不賣煙的話
政府的錢要從哪裡來?
加稅還是交通罰款?這樣抱怨會更多喔

抽煙就是該死啦
煙鬼不抽煙更是罪該萬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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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
舊 2009-11-29, 09:48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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