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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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死了就死了,把大車司機關到死,還是改變不了被撞死的事實。
在高速公路,開60本來就比110危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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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不危險是另一回事,就像路上騎腳踏車亂闖的おじさん、おばあさん...
他合不合法?合法啊~~~
你能叫他不要騎上路嗎?不行呀~~~
你能因為他慢、東倒西歪就說他活該嗎?
但是把他撞死你還是一樣會被抓去關。
你開在他後面為了超車換車道結果撞到他,或是撞到內線車輛...
不用多爭辯,現場判定九成九是你佔九成肇因。
覺得這種人不該上路,或不該騎在車道上請從立法、修法下手。
就這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