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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人間不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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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wpccj64
之前聽過一個律師說:遇到這種問題,千萬不要跟警、檢、法官說自己沒有注意到,因為條文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罰則

但是可以說自己已經發現前方有異狀了,但因為反應不過來而肇事。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反應慢的人該受什麼處罰

這還是有問題,
前提是得保持在安全距離的狀態下無任何違規
舊 2009-11-24, 02:02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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