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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何用】13年前尖竹插下體 兇嫌更七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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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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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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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但是採集證據程序不合法背後就包含有栽贓的可能性(不論在不同案件不同情況中可能性是大是小), 由於疑點歸於被告人, 所以對被告人有利。
這件事沒那麼簡單的,有興趣的可以去找李昌鈺的書來看,看看什麼才叫司法黑暗,如果台灣司法黑暗程度是十分,那美國就是一百分
美國警察可以無所不用其極,不論正義公理刻意去定罪一個人,只因為他是黑人
2009-11-22, 04:4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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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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