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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何用】13年前尖竹插下體 兇嫌更七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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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
iDemon
警員做不好,連累中隊長,中隊長做不好,連累大隊長,大隊長又連累局長,一層層追究責任。 大家同坐一條船,出了事誰也跑不掉。
與其自下而上垮台,不如自上而下壓台
隨著一聲令下,各級官吏紛紛動員起來,不問理由,不問藉口,必須完成任務。
於是順序又翻了過來,局長壓大隊長,大隊長壓中隊長,中隊長壓警員,警員…
就算抓不到真兇,事情還是硬得了結
哪~~警員該讓誰倒楣
那現行的狀況下
警員把人移送就有績分
但,移送10件有10件成立,跟移送10件只有1件成立
績分是一樣,而且後者還不會被處罰
警員以亂槍打鳥方式
造成民眾困擾和檢察官工作量大增卻都是在處理垃圾
只有獎勵沒有處罰的亂象
閣下覺得如何?
2009-11-22, 12:59 PM #
63
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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