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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何用】13年前尖竹插下體 兇嫌更七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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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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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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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3
如果他不是兇手,那就開放他自由。
如果他是兇手,我會說,反正你的人生也廢了,你就一輩子連睡覺都會夢到人家來找你索命吧。
這故事告訴我們~~~~~~~~~~
台灣是犯罪者的天堂,反正也抓不到,殺人不判死刑。
最慘的是那個小女孩,13年不知道是如何渡過的。
離開這個世界 也許對這個小女孩來說,才是最大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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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2009-11-21, 10:5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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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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