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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_lai52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引用:
作者Elros
這你要去問為何檢察官要一直上訴
(都已經證據不足了還上屁啊∼)
高院幹麼一直認定審判法官證據認定有問題發回更審
(反正不是我來判 嘴砲一下也無差?)

另外根據PTT鄉民的消息
這個案件不會就此結案

因為負責的檢察官可能還會"再"提起上訴更審......

問題是不管法官、檢察官...都在司法體系裡啊。
司法體系的作用是來推責任嗎,對民眾而言,不管什麼官,要得是一個交待,跟一個真相,有什麼人需要受到制裁,而不是看一個體系裡的演員在演大戲,這個說你要去怪誰,那個說我只是按規定辦事......那這個系統的功用到底是什麼,還需要系統外的人自己去找系統的缺失,然後整合嗎。
如果不是那位遊民,那真兇呢,這個系統花了那麼多的時間,最後結論是讓一個母親說,算了,無所謂了,真的是司法何用。
相信司法,最後的答案卻是,算你雖洨???!!!......
舊 2009-11-21, 03:3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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