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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何用】13年前尖竹插下體 兇嫌更七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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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
Elros
13年算少的勒...
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這本書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item=0010412033
書裡的案例判到更十二審跑了將近30年
最後3名被告都被判無罪
不過人生大好的30年早就消失......
是啊
我覺得這真的是很可惡
司法固然要保障人權,可是也不能這麼沒效率到:就算沒罪,精神折磨到不如判我死刑算了
2009-11-21, 03:12 PM #
18
李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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