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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Elros
13年算少的勒...

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這本書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item=0010412033
書裡的案例判到更十二審跑了將近30年
最後3名被告都被判無罪
不過人生大好的30年早就消失......

是啊

我覺得這真的是很可惡

司法固然要保障人權,可是也不能這麼沒效率到:就算沒罪,精神折磨到不如判我死刑算了
舊 2009-11-21, 03:1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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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