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s953812
+1

認為60太慢的請修法
目前法律規定最低速限就是60
守法的人有什麼理由要被人嫌?

既然大家認為開60是罪該萬死
那些超速的、走路肩的、右側超車的、變換車道不事先打方向燈的
對紓解高速公路車流減少雍塞有正面貢獻
建議政府給予表揚


你要開60我不反對,前提是必須開在最右側車道,讓出中線及內側車道給其他人超車,
如果開在中線甚至內側車道,我只能說....找死!!

你可以試試看晚上在中線開60,每天都這樣開遲早會有人追撞上去...拜託不要命也別
連累別人。
舊 2009-11-17, 05:19 PM #1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uaker200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