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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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2q
有興趣的人還有很多.....
之前颱風來時,幾個敗類打電話去電視台鬧場的,後來也是靠著鄉民找出來的
你覺得怎樣才正確??
何為公眾人物??
從她們合體的那一瞬間,她就算是個公眾人物了
就算蘋果不放照片,也只會引起更多人及媒體試著去找出她
而當一個人引起大規模的搜索時,她這樣算不算公眾人物??
現在這時代
當大眾把焦點集中在某人身上時,無論如何
他(她)就是個公眾人物了
而只要焦點不在你身上,就算你是個公眾人物也沒人管了
(現在還有人想關心許純美或小甜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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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這樣的說法不就是只要這個人的行為是大眾感興趣的媒體就有權利去將他的隱私努力的挖出來 ??
我相信窺探別人的隱私是人性的一部分 所以但是我也相信也正因如此 記者應就其專業 找出其分際
再說 我覺得您舉颱風的那幾個敗類 我覺得 當這些人的作為影響到公眾利益之時 把敗類揪出來 就是所謂社會第四權很好的運用
但是 其實孫女 我真的不知道她損及社會利益的地方為何?
又討論他的衣服是正版還是山寨板到底與此新聞的關連性在何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