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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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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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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angtayu
吳立委是公眾人物所以他的一言一行我覺得可以應該受到社會監督 他做了對社會不好的示範 出來道歉也是應該的 畢竟他是人民的公僕 需要用高道德標準檢視


真的嗎?我不這麼認為

我覺得不管是不是公眾人物,他們的私生活都無須被社會檢驗。一個人的私德好不好,那是他個人的事,無關公益,公眾人物並不是「聖人」,也不是中國古代的「士大夫」,實在沒有義務做人民的道德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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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罵法官腦殘了,他們只是依法審判;真正腦殘的,應該是那些不懂法律,卻又自以為是的亂報、誤導社會大眾的記者。
舊 2009-11-14, 06:37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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