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點多在門口餵隔壁的Handsome吃肉包,有兩位先生,一個坐在輪椅上,一個在後面推,朝我走來,他們問:小姐,請問火車站怎麼走

從我家這邊要走到火車站是一段不算短的路程,而且他們一個是殘障人士,一個是賓阿骨受傷穿著鐵架,我跟他們說不拉布拉布拉˙˙˙˙˙˙˙˙最後決定請他們去警察局請求協助,看是不是能幫忙帶他們去車站。我看他們往雜貨店走去,以為他們要去買水或飲料,出乎意料之外,他們是去借錢
我按兵不動的看著,他們沒有朝我指的方向去,反而往公園走,難道他們是裝可憐來騙錢的

我馬上騎腳踏車追了過去:你們不是要去警察局,為何往公園走?他們說,超商店員叫他們去找代客叫計程車的地方,也沒講說在哪,他們只好亂走
為了確認他們不是裝可憐騙錢,我決定親自帶他們去警察局求救
聽說他們昨天晚上被警察從枋寮帶去法院,剛剛被飭回,因為身無分文,只好跟路人要些錢好坐車回家。到了管區派出所,我問條伯是否可以載他們去車站,方不方便借他們一些錢搭車回家,條伯說載去車站是可以的,但是他沒有錢可以借他們
喔喔,好吧,既然他們都敢到警察局了,應該不是騙錢的,我把身上將近兩百元的零錢給他們,再加上剛剛雜貨店老板娘給的一百,條伯捐出身上的零錢50,應該夠他們坐車了,不過他們還沒吃飯,那些錢只夠坐車,不夠買東西吃,我趕緊回家拿了礦泉水跟兩個巧克力土司,再從我弟的錢盒裡拿了一些零錢趕去車站,看他們要不要吃點什麼
在客運站看到他們,我問他們要不要買東西吃,他們一直說不用,但我怕一人一個土司吃不飽,最後坐輪椅的那個說:既然妳這麼堅持,不然你再給我們一百元,我們餓了再自己去買
人家都開口了,不給又說不過去,雖然捨不得,畢竟是我自己要買給人家吃的,只是他們現在不需要,內心掙扎著,最後我還是把全部的零錢給他們,並交代他們要先買車票再用剩下的錢去買東西吃,然後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