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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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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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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影 子
就是訂出來辦法也是沒用
每個法官的標準根本不一樣
就像斑馬線
超過幾公分要罰

還說法治呢
上次繼父舌吻未成年少女,初審判無罪,大家鬧過二審才判3年4個月
只能說法官太亂來了
舊 2009-11-04, 11:23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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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