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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嬌嬌女法官 審理性侵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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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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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
李麥科
我是想的比較開明一點
這個法官才26歲,說真的,如果整個法庭都只有她審案子,我覺得很奇怪
如果你是26歲,剛好又對這樣的事情沒經驗(我所謂經驗是指沒有深入去了解這個案子,不是實地去經驗),我也不會覺得你一定比這個女法官講得出更有水準的東西
.
但是對被害者而言, 二次傷害造成的陰影卻是一輩子的.
26歲沒有經驗的系統顧問, 一定都會被客戶噹, 但是卻沒有人可以噹26歲沒經驗的法官.
2009-10-30, 09: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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