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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要調整了,有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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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_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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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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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xxl
因為他有社會福利性質, 其實就是一種用另外名目課徵的,專款專用的稅.
個人覺得其實也可以直接在所得稅上附加個1~2%,不需另外再搞一套健保費.
這樣沒用吧,一堆攤販店家都沒在繳稅的
如果分開至少可以保證收的到
2009-10-24, 09:07 PM #
10
Chief_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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