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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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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0
看到這邊只覺得事主很沒法律常識....
在幾年前就已經有定論了,只要沒發佈就幾乎沒事
IP不能算證據,偽造太容易.就算網卡號碼被抓到
警察還要證明當時使用電腦的人是你,而不是其他
人使用你的電腦進行下載.....

就算認罪老實說也應該扯不到刑法
最多罰個幾千,才侵犯代理商幾百元的利益
被代理商要求幾萬元和解,在法院絕對被打槍....
70%的機會是到檢察官就被微罪不起訴

另外,前幾年成大宿舍被抓那幾個,後來也沒怎樣
前幾樓被緩起訴,應該是貼18X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吧??
跟著作權法ㄧ點關係也沒有,而且才被緩起訴而已
應該連法院都沒去吧??

不過下載是不好的,這是需要被提倡的
 
舊 2009-10-23, 07:14 PM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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