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那些怎麼看都是供檔者不是下載者,再說和解沒有判決書
1.如果不是自己人在下載,那警察會用(妨礙電腦使用罪)偵辦,但是如果被查到是說謊,那有可能會多加一條(妨礙公務罪)
2.按照此模式,要是我要陷害一個人,剛好它使用無線IP,沒設密碼,我在它家附近用它的無線IP去抓東西,它不就死定了,除非該網站能證明不是它所有的,除非交叉比對
那就要檢警自己去提出證據
台灣壞人實在太好當了
要不然各縣市法律諮詢中心也可免費詢問
http://74.125.153.132/search?q=cach...lient=firefo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