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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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空間的政策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經失敗了..
當時法條就定的不好.
開放空間能不能有圍牆? 可以狀況....
能不能管制? 沒定.
能不能設警衛亭?,沒定..
所以大家都圍起來.
文字上繼續玩的話,還有得吵.
能不能對公眾收管理費? 也沒定..
到時社區就給他定個高高的入園管理費,
就解套了..
還有另一個也很有問題: 現在建築物都會附設花台
請問你看過哪一棟建築花台有種花的?
全都是空空如也.
我覺得挑這時候爆料,壓制房價飆漲的意味濃厚..
記者應該也是被操盤的.
法條來源:
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92.3.20廢止)
http://web.archive.org/web/20040628.../law/lawe-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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