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帖討論看下來
基本上 大部分的網友對於P2P下載有版權的東西
還是認為有犯法之虞
不然也不會一直在討論要如何毀絲滅跡才可以讓警方查不出來
遇到這種事 除非是有錢有閒
要為廣大的P2P下載族爭取福利(但是作為先驅者往往也很容易成為犧牲者)
不然還是跟代理商合解才是正途(當然~前提是代理商提出的賠償是合理的)
賭代理商只是玩玩 嚇嚇你 不會真的提告
賭警察不會為了這種小案子 大費周章地積極作為
賭檢察官/法官 相信自己的說詞
如果代理商提出的賠償不是過於不合理
真的沒必要為了這筆錢 賭上自己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