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真雁流
Major Member
 
真雁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28
引用:
作者eagle90
我覺得也不能完全不給犯人改過的機會,

可是要在他們得到應該有的懲罰以後。


被害人在求加害者饒過的時候呢....
求饒過多少次, 抗拒掙扎也沒有用...

無期徒刑啊.....改無期鞭刑吧, 一天30下, 照三餐鞭
可自行了解(繩索) 環保又省錢
舊 2009-10-15, 10:04 A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真雁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