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找到這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7&t=1055153&p=1
以前有找過那個男的名字~~後來忘了~~
這種應該要放在新聞跑馬燈天天跑~~
公布家長姓名~~家裡住址~~
他搬到哪邊就要里長天天廣播~~
不是不給那種人機會~~而是有的錯是不可以犯的~~
人權?哈~好笑~犯案的人是人權~被傷害的就不算了啦^^"
最好還來個top 10,遊街(以前好像某市長提議過,但是被人權團體擋掉了)~~年度10大問題人物(同10大槍擊要犯一樣)~~每年公布一次~~
看那些父母還敢說~~我管不動他?不關我事?
again,人是很健忘的~這種有問題的家庭應該造冊,由里長天天廣播~~讓大家看到他們就敬而遠之~~保護一般善良民眾
真期待那種問題小孩到學校老師的介紹是~~
這位新同學,曾經幹過xxxx,大家不要排擠他,他是以前幹的,以後不知道,有可能會改,可能不會,大家不要用異樣的眼光看該名同學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