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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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3568i
這樣的議題實在很容易又被混淆成「因為你不是公務員,所以你不能擁有OOXXOOO等等權利」。但是很多OOXX的權利不是勞基法原本就有保障的嗎?怎麼台灣反而會變成,因為你沒有公務員資格這一個要件所以那些OOXX都不算數。
至於那些以為窩在機關約聘一輩子的人就以為喊一喊看看能不能用「凹久就可以升級公務員」的想法。深感不恥。不過如果符合勞基法,那該給的就該給,該提撥的就提撥。不然這個國家制訂勞基法,只是為了加入聯合國,做做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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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長輩公務員說
以前制度尚未健全加上處於威嚴體制下的時代
真的有約聘僱、工友、技工直接在機關內部考試
考過就升為正式公務員
而且考卷是該機關的人事室出考題的
所以甚至連答案都可以事先拿到回去背一背
據說升級率幾乎是百分之百
謎之音:
廢言,約聘僱、工友、技工幾乎都是機關首長的親朋好友或子女
該機關的人事室人員哪敢不乖乖配合
